關鍵詞 |
甘氨酸工廠,河南甘氨酸,甘氨酸 |
面向地區 |
全國 |
型號 |
25kg |
保質期 |
24 |
有效物質含量 |
99 |
用法用量:
調味劑和防腐劑添加量為1%-2%。
焙烤食品中添加葡萄糖2.5%和甘氨酸0.5%,可穩定豬油。
速煮面用小麥粉中添加0.1%-0.5%,兼具調味作用。
農藥中間體:合成擬除蟲菊酯殺蟲劑的中間體甘氨酸乙酯鹽酸鹽,也可合成殺菌劑異菌脲和除草劑固體草甘膦。
用法用量:
用量根據化學反應需求和使用要求確定,需嚴格控制反應條件、添加量和反應時間。
簡介:甘氨酸是結構簡單的 α- 氨基酸,分子中不含手性碳原子,無旋光性。它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于動植物蛋白中,工業上可通過氯乙酸氨解法、施特雷克法等工藝制備。因其化學性質穩定、反應活性較高,且成本相對低廉,在多個行業中具有廣泛的應用場景。
用途:可作為營養強化劑,用于補充食品中的氨基酸成分,常見于谷物制品、運動營養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需符合特定行業標準)、發酵食品(如醬油、食醋)等產品中;
在食品加工中,可作為風味調節劑,參與改善食品的口感,掩蓋部分原料的不良氣味,也可作為甜味劑的輔助成分,與其他甜味劑復配使用;同時,在微生物發酵生產食品相關產品(如酶制劑、益生菌)時,可作為發酵培養基的氮源成分,為菌種生長、繁殖提供營養支持。
用量:作為營養強化劑添加到谷物制品中時,典型用量范圍為 0.1%-0.5%(以食品總質量計);在嬰幼兒配方食品中,需遵循相關國家標準,添加量通常根據產品營養配方設計,占總氨基酸含量的 5%-8%;用于微生物發酵培養基時,用量需結合菌種營養需求、發酵目標產物及工藝參數確定,通常在培養基總質量的 0.2%-1.5% 之間;實際應用中需嚴格遵循當地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如中國 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對不同類別食品的規定。
許可項目:食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生物化工產品技術研發;生物質能技術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原料銷售;肥料銷售;化肥銷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生物基材料銷售;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日用化學產品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