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維生素A醋酸酯工廠,寧夏維生素A醋酸酯,維生素A醋酸酯 |
面向地區 |
全國 |
型號 |
25kg |
保質期 |
24 |
有效物質含量 |
99 |
簡介:維生素 A 醋酸酯是視黃醇(維生素 A 活性形式)與乙酸形成的酯類衍生物,天然狀態下少量存在于動物肝臟、魚肝油中,工業上主要通過化學合成法制備 —— 以檸檬醛為起始原料,經多步反應合成視黃醇后,再與乙酸酐進行酯化反應生成,或直接以視黃醇為原料進行乙酰化修飾。相較于游離視黃醇,其化學穩定性顯著提升,不易被氧化,且脂溶性更強,更適配油基產品及需長期儲存的場景,在多個行業中應用廣泛。
用法:作為營養強化劑時,因呈脂溶性,通常直接與油脂類原料(如人造黃油基料、烘焙用油)混合均勻,或制成油溶預混劑后加入食品體系;用于固體食品(如餅干、麥片)時,需先與少量植物油混合,再與其他原料拌勻,經成型、烘焙等工藝制成成品;作為穩定劑或著色劑輔助成分時,直接加入食品體系,與其他添加劑協同作用。
用量:作為營養強化劑添加到人造黃油中時,典型用量(以視黃醇當量計)為 0.002%-0.005%(以食品總質量計);在嬰幼兒配方食品中,需遵循相關國家標準,添加量(以視黃醇當量計)通常為每 100g 產品含 0.3-1.0mg;用于食品穩定或著色輔助時,用量(以視黃醇當量計)一般為食品總質量的 0.0005%-0.002%;實際應用中需嚴格遵循當地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如中國 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及 GB 1488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用法:作為有機合成中間體時,根據具體化學反應類型,將維生素 A 醋酸酯與其他反應物按化學計量比混合,在適宜溶劑(如四氫呋喃、乙酸乙酯)、催化劑(如三氟乙酸、氫氧化鈉)及反應條件(溫度 - 10-60℃、惰性氣體保護)下進行反應,反應完成后通過柱層析、蒸餾、結晶等分離提純步驟,獲得目標產物;作為精細化工添加劑時,直接加入高分子材料、涂料體系中,通過高速攪拌或熔融混合確保均勻分散;作為分析標準試劑時,稱量一定質量的純品,用正己烷或乙醇溶解并定容至特定體積,制備成標準儲備液,實際檢測時根據需求稀釋至相應濃度(如 1-10μg/mL)。
用法:作為功能整理劑輔助成分時,將維生素 A 醋酸酯與抗菌劑、抗紫外劑及整理劑載體(如植物油、礦物油)混合均勻,制成整理工作液,采用浸軋(軋余率 70%-80%)或噴涂方式施加于紡織品表面,經 80-100℃烘干、110-130℃焙烘 15-25 分鐘固定;作為染料助劑時,將其與油性染料一同溶于有機溶劑(如二甲苯、環己烷)中,制成染料溶液,在設定溫度(80-120℃)下對纖維進行染色,染色后經水洗、烘干去除殘留溶劑;作為涂層穩定劑時,直接加入涂層材料(如聚氨酯油溶涂層液)中,攪拌均勻后通過刮刀涂層或輥涂工藝施加于紡織品表面,經固化處理(常溫或加熱固化)形成涂層。
用量:作為功能整理劑輔助成分,整理工作液中維生素 A 醋酸酯的質量濃度通常為 0.02%-0.1%,每千克紡織品的處理量約 0.2-1g;作為染料助劑,添加量為染料質量的 5%-15%,或染浴總質量的 0.5%-2%;作為涂層穩定劑,在涂層材料中的添加量約為 0.01%-0.05%(以涂層材料總質量計),實際用量需結合紡織品類型、染色工藝及涂層要求計算,確保整理效果符合產品質量要求。
主營行業:營養強化劑 |
公司主營:營養強化劑,增稠劑,甜味劑,酶制劑--> |
主營地區:江蘇 |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資金:人民幣2000萬 |
公司成立時間:2023-05-25 |
經營模式:生產型 |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肥料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般項目:生物化工產品技術研發;生物質能技術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食品添加劑銷售;飼料原料銷售;肥料銷售;化肥銷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生物基材料銷售;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日用化學產品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公司郵編:22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