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是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
授權階段
(1)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出授予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證書。
(2)頒發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后即可獲得證書。此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
實用新型主要特點
一是實用新型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據一定空間的實體。一切有關方法(包括產品的用途)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于實用新型的保護客體。二是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實用價值大。三是在權審批上采取簡化審批程序、授權快、縮短保護期限、降低收費標準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