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追溯歷史,自有文字記載的商周以來,玩古物一直是帝王、宦官、文人士大夫的文化傳統。這種傳統一直在中國延續了三千多年。直到清末民國,幾乎在任何一個有學問、有身份、有地位的文人官員府第,墻上多多少少會掛上幾幅名人字畫,廳堂上多多少少會擺上一圈紅木桌椅,案幾上多多少少會供上一些陶瓷、玉雕、奇石作為擺設。
如果你買了股票,債券,賣了之后,即使賺了錢,你也不會對于它有什么感情。古玩則不同。你花10萬元買一件古玩,把玩一段時間后,即使再以原價賣掉,也會覺得得到了許多,這就是古玩的魅力。在古玩的身上寄托的收藏者的情感。這也是古玩的魅力。正是由于這種魅力,人們舍不得拋掉手中的古玩,越這樣買家的興趣越大,古玩的價格也就上去了。
除了寄托情感,把玩古玩的過程本身也是一件賞心樂事。馬未都說“古玩是我成年后的玩具”。他認為:什么是“玩”?就像熟人一樣,你不但能了解他的家事,甚至也知道他的脾氣秉性和興趣愛好。再熟的人,你坐在屋里,他一說話,你就知道他來了。再進一步,他一咳嗽,你就知道是他。再熟一步,他不說話,你聽到他的腳步聲就知道是他。要“玩”就要達到這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