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墻可以直接設置在建筑基礎結構上,但是這些結構的防火、耐火性要符合要求。防火墻可以設置在防火分區上,如果防火分區交界處已經設置了鋼筋混凝土結構墻,是不需要再設置防火墻的。在設置防火墻時,盡量不要將其設置在轉角處等等。
)施工完畢,檢查所有的防火節點、防火隔斷是否都密封嚴密,各層間防火隔斷是否都按要求用防潮材料將礦棉等不燃燒材料包裹進行填塞,其防火隔斷能否滿足防火規范要求。其檢驗手段般采用觀察和觸摸方法,必要時可在防火節點處用火苗試試是否漏氣、串煙,是否真正達到既防火又防煙的作用。
防火墻的結構連接構造使其能在火災中自身的穩定性能,不會因一側的火災或一側結構的破壞而引起防火墻的倒塌。過去很多建筑結構設計中未能充分考慮防火墻的設置構造問題,導致火災中存在潛在的破壞風險,需要在今后的結構設計中特別注意。
建筑耐火等級的劃分是建筑防火技術措施中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國的建筑設計規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一、二、三、四級,高,耐火能力強;四級低,耐火能力弱。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取決于組成該建筑物的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所謂建筑構件是指建筑物的墻體、基礎、梁、柱、樓板、樓梯、吊頂等一系列基本組成構件。
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將任一建筑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壞或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稱為耐火極限,以小時“h”表示。時間-溫度標準曲線是指按特定的加溫方法,在標準的實驗室條件下,所表示的現場火災發展情況的一條理想化了的試驗曲線。
高層建筑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層建筑的功能復雜、設備繁多;一旦發生火災,火災的縱向蔓延迅速,而人員的疏散困難,火災危險性大,損失慘重,因此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的選定更應該十分注意。高層民用建筑耐火等級主要是根據建筑類別來選定的,而建筑類別主要根據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來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