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申請人經營劇毒化學品的,除符合第(一)至第(四)項條件外
除符合第(一)至第(四)項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新設立的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其儲存設施建立在地方人民規劃的用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區域內;
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備注:無證明的(證件)辦事,取消其它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明材料,改為現場抽查。
禁止性要求無禁止性要求。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是化工貿易,或者其他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在經營前,需要向安監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種或者類別,提交相應資料,拿到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