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范圍:
1.瓷器:高古瓷,明清瓷,青花瓷等
2.玉器:和田玉,高古玉,明清玉等
3.書畫:古代字畫,近現代字畫,古籍善本等
4.雜項:翡翠,雞血石,紫砂壺,田黃石,木器,古錢幣,瓷板畫等
5.錢幣:各種古錢幣,紀念幣,銀銅幣
古玩不是蘿卜白菜,幾百萬的東西,沒有保障,買家、賣家誰也不敢出手。賣的東西賺錢的是您,得利的也是您、在您的猶豫中別人的藏品已經成交了。說了那么多,話糙理不糙。真誠幫您做事。入行不算久,也就幾個年頭,但是我客戶的藏品多能成交,也深知這行的水分。理性定價是成交很重要的因素。現在很多藏品出手都會涉及費用。但廣大人都是比較排斥費用的。那為什么還有有費用的存在呢?藏品出手其實就是一種生意。有要出手的請與我聯系 本公司上門交易,上門收購,典當,質押,快速變現,交易模式有很多,總有一項是很您!歡迎來電咨詢
在中國,“文物”二字聯系在一起使用,始見于《左傳》。《左傳·桓公二年》記載:“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之后,《后漢書·南匈奴傳》有:“制衣裳,備文物。”以上所說的“文、物”原是指當時的禮樂典章制度,與現代所指文物的涵義不同。
“古玩”是在清代中早期流行的,這可能與乾隆皇帝好古愛把玩有點關系,而我們現在習慣上的“古玩”已經擴大了它的內涵,把青銅器,瓷器,玉器,字畫、古籍善本和古典家具、竹刻牙雕、文房四寶、錢幣、織繡等類都包括在內。
古玩,作為一種商品,它的特質集中地表現在兩點:一點是古,具有歷史重負的滄桑感,往往這些東西,是一個社會發展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的較好見證;一點是有文化,有品味,具有藝術性。
字畫
文物與古董兩者較主要的界限在于,文物受國家文物法保護,可私人持有,但禁止民間流通買賣,而古董是對珍貴的古物的泛指,涵蓋范圍廣于文物。從現代的意義講,實際上文物應該是個大概念,包含著古董和古玩。
清朝錢幣
從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較來看,文物在時間的涵蓋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現代或當代,只要是的文化產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疇。一件古代藝術品,對文物部門來說就是文物,因為它有文化保護價值;對投資者來說就是古董,因為它有增值價值;對收藏家來說就是古玩藝術品,因為它有藝術鑒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