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蒙古公司有以下條件要求:
公司名稱:須使用西里爾蒙語,不能使用英語。名稱不能與其他已注冊公司重復,且需符合蒙古國的命名規定,通常建議提供 5-6 個備選名稱以供核名。
公司類型:外國投資者可以選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或代表處等形式的企業。
股東和董事:
股東:有限公司至少需有一個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若外國投資者占有股份 25% 或以上且每個外國投資人的投資額超過 10 萬美元或等額圖格里克,該企業將被視為外國投資企業。
董事:公司至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自然人。被任命為總干事職位的外國人應持有居留證,否則需要任命蒙古居民為董事。
注冊資本:根據蒙古國《外國投資法》,外國投資企業的至低注冊資本為 10 萬美元。如果公司有多個股東,每個股東的投資額也需達到 10 萬美元,且需要實繳。股東需在銀行開設臨時賬戶,并將注冊資本轉入該賬戶,公司設立后臨時賬戶轉為基本戶。
辦公場所:公司須在蒙古國租賃辦公場地,并提供租賃合同作為注冊資料的一部分,法定地址應登記在蒙古國的單一登記簿上。
公司文件:
公司章程:需符合蒙古國相關法律法規,并詳細列出公司的經營范圍、股東權益、管理結構等。
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需要提供股東或董事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文件。
公司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證明:需明確列出公司的經營項目和注冊資本額。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如有)。
投資者資料:
企業法人投資者:需要提供企業名稱、國籍、地址、聯系方式、注冊登記號碼、成立日期、經營范圍、代表機構情況等信息,以及開戶銀行資信證明。
個人投資者:需要提供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及地點、護照信息、文化程度和、職業等信息,以及開戶銀行資信證明。
特殊行業許可:如果公司從事建筑、房地產、金融等特殊行業,還需申請相關的特許經營許可證。
如需了解更多海外公司注冊,歡迎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