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斗靠左右兩個組合斗或多個顎板的開合抓取和卸出散狀物料的吊具,由多個顎板組成的抓斗也叫抓爪。 按形狀分類 按形狀可分為貝形抓斗和桔瓣抓斗,前者由兩個完整的鏟斗組成,后者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顎板組成。
貝型抓斗:適用于港口、碼頭、車站貨場、礦山等方面裝載各種散貨、礦物、煤炭、砂石料、土石方等,也可用于土石方開挖、基礎以及溝渠開挖、公路建設、鐵軌鋪設等工程中。
多瓣式抓斗:適用于鋼廠的廢鋼鐵抓取和分煉工作、垃圾處理場和建筑工地的大宗廢物、廢物分煉、裝卸和搬運工作,汽車回收場進行汽車的解體、分煉和回收工作,斗齒可更換,并且采用高硬度耐磨鋼,從而確保使用壽命長;瓣殼可根據不同的工作環境選擇;全閉合式瓣殼,半閉合式瓣殼、寬邊瓣殼和窄邊瓣殼。
對于抓斗起重機的使用規則與保養,除通用吊鉤式起重機使用規則適用以外,還有以下注意事項:
(1)每班工作前檢查抓斗開閉機構、顎板閉合緊密性,并檢查顎板的固定情況、撐桿的鉸接情況及抓斗各點潤滑狀態。
(2)檢查抓斗開閉繩導向輪狀況和抓斗懸掛索具的緊固及連接情況。
(3)空車試運轉,檢查抓斗閉合機構工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4)不允許用抓斗抓取整塊物件,不允許用抓斗吊運接卸喂料設備和鐵路車輛。
(5)抓斗卸料時離料斗高度不得大于200mm。
(6)提升抓斗時,閉合繩和起升繩速度相等,鋼絲繩受力均勻。
(7)抓斗起升時的上極限位置是,抓斗頂部離上限位開關1m,下降時,抓斗底部離料斗和車箱的距離0.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