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抓斗起重機的使用規則與保養,除通用吊鉤式起重機使用規則適用以外,還有以下注意事項:
(1)每班工作前檢查抓斗開閉機構、顎板閉合緊密性,并檢查顎板的固定情況、撐桿的鉸接情況及抓斗各點潤滑狀態。
(2)檢查抓斗開閉繩導向輪狀況和抓斗懸掛索具的緊固及連接情況。
(3)空車試運轉,檢查抓斗閉合機構工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4)不允許用抓斗抓取整塊物件,不允許用抓斗吊運接卸喂料設備和鐵路車輛。
(5)抓斗卸料時離料斗高度不得大于200mm。
(6)提升抓斗時,閉合繩和起升繩速度相等,鋼絲繩受力均勻。
(7)抓斗起升時的上極限位置是,抓斗頂部離上限位開關1m,下降時,抓斗底部離料斗和車箱的距離0.1m。
貝形抓斗起重機,適用于港口、碼頭、車站貨場、礦山等方面裝載各種散貨、礦物、煤炭、砂石料、土石方等,也可用于土石方開挖、基礎以及溝渠開挖、公路建設、鐵軌鋪設等工程中。 瓣式抓斗起重機。
不同的作業場所使用的抓斗規格是不一樣的,這樣才能更好的發揮出抓斗的效用。在使用完抓斗后應當做好抓斗的維護保養工作,以防影響抓斗后期的正常使用。若是沒有做好抓斗的維護工作,長時間與外界的水及空氣接觸則會造成抓斗表皮的損壞,甚至會產生一些銹蝕,嚴重影響抓斗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