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組織形式變更外,公司的諸多事項如資本、章程等也因此變更,所以公司應當依法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有限公司股東會關于變更公司類型的決議;
3、授權部門或者省級的批準文件;
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上次報告以及原章程(包括以前章程修正案、
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議紀要)復印件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發起人的法人明或者自然人明;
7、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
8、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明;
9、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名稱變更的,勞動合同不需要重簽,原勞動合同仍然有效,由變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勞動合同的和義務。
公司進行名稱變更的,變更前的公司和變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屬于同一個民事主體,也就是說仍然是同一個公司。所以,作為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一方的合同主體仍然是同一個主體,合同是不需要重簽的。
公司變更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由承繼其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原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已經簽字,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改名所需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領取核名通知書 網上名稱變更預核準通知書、經辦人原件、營業執照原件、公章
將材料交給受理窗口 變更表》、股權協議。
3、領取營業執照 受理單、經辦人原件。
4、 授權委托書(公司制作)、法人原件、經辦人原件。
5、變更機構代碼 原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含代碼卡)、變更后的法人復印件、經辦人復印件。
6、變更登記證 變更登記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