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目標及其實現的策劃
質量目標應建立在相關職能、層次和過程上,與質量方針一致,并盡可能可測量。目標需考慮適用要求、資源需求,并明確實現的方法、時間表和責任人。定期監視目標進展,并將其作為體系績效評價和改進的依據,確保其能夠推動組織向前發展。
體系變更的策劃
當組織確定需要對體系進行變更時,此類變更經過策劃并系統地實施。評估變更的潛在后果,確保體系的完整性在變更期間得到保持。分配必要的資源,明確職責,并對變更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管理,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在變更后持續有效。
基礎設施與工作環境管理
為確保產品和服務符合要求,確定、提供并維護所需的基礎設施,如建筑物、設備、硬件、軟件、運輸資源等。同時,確定并管理為達到產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環境條件,包括物理的、社會的、心理的因素(如清潔度、溫度、人體工效學、企業文化等)。
監視和測量資源控制
為確保有效和可靠的監視與測量結果,企業確定并提供所需的資源(如測量設備、軟件等)。建立過程以確保測量設備被校準或檢定,并予以維護。當發現設備不符合要求時,應對以往的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和采取適當措施。保留適當的成文信息作為證據。
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
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生產和服務提供,這些條件包括可獲得成文信息、使用適宜的設備、實施監視和測量活動等。對輸出結果不易或不能經濟地進行驗證的過程(特殊過程),應進行確認,以證實其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適當時,實施標識和可追溯性活動。
績效評價與持續改進
企業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其質量管理體系的績效和有效性。這包括通過內部審核、管理評審、顧客滿意度調查、數據分析等方式。評價結果應用于確認體系的有效性、識別改進機會。對不符合輸出采取糾正措施,并持續改進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