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共分為八大特征,八大特征中又分為若干細節特征。每個人的筆跡都有大大小小無數特征,其中有些特殊的、不受偽裝變化影響的特征是有價值的特征。書寫人想通過偽裝來掩蓋自己的筆跡特征是不可能的,包括文檢人員自己想掩蓋自己的筆跡特征都是不可能的,這在文檢案例中都有案可查。
筆跡鑒定的時間范圍 1、筆跡鑒定一般都是以月為單位,因為鑒定的判斷閾值少是39天,即相隔39天以內是分辨不出來的,因此都是以月為單位。 2、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并在筆跡中得到反映。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 3、鑒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鑒定要求,査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 4、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偽裝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 5、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征; 6、對檢材和樣本中找出的特征進行比較,找出符合點和差異點; 7、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的形成原因綜合評斷;做出鑒定結論并制做鑒定書。
被檢驗的字跡和供比對的字跡樣本,被檢字跡是客觀存在的,作為比對字跡材料的樣本,則是要通過收集和審核而得到的,樣本的收集是筆跡檢驗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選取樣本的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到鑒定結論的準確性。在檢案中,由于送檢人員缺乏知識,樣本收集失誤而導致錯案發生的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