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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寶文”“年號錢”唐代是一個經濟文化都發達的強盛朝代。據考唐高祖武德年間621年鑄行“開元通寶”錢,結束了秦漢以來以重量銖兩定名的錢幣體系,而了唐宋以后以“文”為單位的年號,寶文體系銅鑄幣。“開元”有創始,之意,“通寶”即流通的寶貨。其在重量單位上有大突破,古代衡法二十四銖為一兩。“開元通寶”十進位制,每枚重二銖四 為一文錢,積十文錢重一兩,即十錢一兩“以錢代銖”。開元通寶在唐代鑄行二百多年而使幣制長期穩定。唐以“文”計數,以錢兩為重量單位的寶文錢體系沿襲到清朝歷時千年。另相傳唐高祖鑄行的“開元通寶”由初唐書法大家歐陽間所書的增文采,被譽書法幣。
兩宋的銅鑄幣以采用年號為顯著特點。據考證年號于漢武帝,而“年號錢”始于十六國時四川成都李壽的“漢興錢”。后一枚年號錢為袁世凱復辟帝制鑄行的“洪憲元年,當十銅元。”此錢隨袁世凱垮臺,存在不到四個月。“年號錢”因鑄有年號,標明鑄造時間,使人在考證古幣年代時可一目了然,這在錢幣形式發展上是一個進步。歷朝年號錢中宋、明、清三朝的錢幣容易收集。
發行紙幣在貨幣史上雖是一個進步,但歷代統治者無不利用它來剝削,掠奪人民而使紙幣紙策崩潰。如明朝初朱元璋就推行紙幣政策,發行“大明寶鈔”與銅錢并用。但大明寶鈔不定發行限額,也沒準備金,很快就導致通貨膨脹,故明中葉嘉靖年后,寶鈔已不能通行,民間主要用白銀和銅錢。如明朝“班匠”以銀代役、雇工工資,富豪積家產等都主要用銀量了。銀量被鑄為一定標準的銀錠從元朝開始,從元朝至元年間開始,銀錠自名“元寶”,這是中國稱銀錠為“元寶”的開始。同時民間流行銅制錢,質材由青銅轉黃銅,鑄行以年號為號的通寶錢。
清代銅錢沿用明朝的制度,主要鑄行小平錢。清代銅錢中以咸豐錢為復雜,錢文有通寶、重寶和元寶之分,面值不同,錢局不同。清朝民間商務大數用銀,小錢用錢,錢、銀并行。
我國歷代古錢幣大多數是以銅合金形式鑄造的,因而合金的成份不同,錢幣也隨之呈現出不同的顏色。各時代的錢幣銅質是不同的,又由于古代冶煉技術不同,各地區鑄造的古錢也各不相同,每個朝代各有特點。總的來講,用銅鋅合金鑄造的錢幣呈黃色,銅錫合金鑄造的錢幣呈青色。清代、民國時期,新疆、西藏等地鑄錢,用銅加少許鋅鉛,鑄成后錢體呈紅色。
今所見錢幣,無外乎兩種:一為發掘品,一為傳世品。發掘品在地下埋藏了許多年,其表面都長滿了銅銹色。傳世品也因空氣中氧化作用,表面有一層包漿。呈黑色或銅色。銅是一種比較穩定的金屬,在常溫下不易生銹。要經過幾十年,甚至上的時間才能生成氧化銅、堿式碳酸銅等。氧化銅因形成的顆位大小不同,呈現出黃、橙紅、鮮紅、深棕等不同的顏色,俗稱“棗皮紅”、“栗子殼”等。出土的發掘品錢幣表面銹色深深漬入錢幣里面,因為其分子結構穩定、緊密,所以真銹很不容易擦掉。而偽造銹色則不然,偽銹多在錢幣表面,稱作“浮銹”或“粉狀銹”,比較輕浮,容易脫落,往往經堿水一煮,做上的假銹便不堪一擊。
發掘品偽銹作法有兩種:
(1)將偽品錢幣放人醋酸中,埋入地下,迅速生成銹色;
(2)將偽品放入鹽囪砂(氯化氨)、錫綠(硫酸銅)、醋的混合液中,把新銅腐蝕成舊色,然后用膠水往錢幣上面粘銹。
從版別上辨別古錢主要的辦法是除了多看錢譜之外,要多接觸實物,以熟悉各個朝代的錢幣真品。不但要注意品,更要注意大量的普通品種。因為這些普通品很少偽品,能真實地反映各個歷史時期的錢幣特征。如戰國時期刀布形制特殊,造偽者只好用真品翻砂制造贗品,其破綻在于翻砂鑄造后的錢幣偏小,較為厚重,文字膚淺,銅質粗糙,銹色不對且易脫落。而且刀幣在鑄造時其澆口在刀環上,布幣的澆口在首端,出落后基本不作修整,保持自然狀態,而造假者往往為了品相美觀,將刀幣、布幣邊緣磨光滑,實際上是畫蛇添足,露出了破綻。再如會昌開元,因揚州已以昌字紀年,放不在再紀地,如發現背“揚”字者,無論傳世品還是出土品均應將其視為偽品。因北宋各代和清咸豐錢幣版別為復雜,也是造假者競相仿制的對象,我們在日常工作中應對它們的形制多加分析,掌握特征,以防上當受騙。
無論錢幣珍罕與否,凡有幣面模糊、輪廓缺損、銹蝕嚴重、看相較差者,盡量不要收藏。收藏古錢幣時還應注意是否有月紋、星紋等標識,古錢的鑒別以背文來區分鑄造年代和地址,品評其稀珍。一般來說,錢幣背面有月紋、星紋等記號的要比背部光面的更有收藏價值。值得收藏的錢幣中,用金、銀、白銅等精制而成的宮廷錢幣,鑄量少,質量佳,屬珍貴文物。
主營行業:拍賣服務 |
公司主營:文物拍賣--> |
企業類型:個體經營 |
公司成立時間:2020-07-01 |
員工人數:5 - 10 人 |
研發部門人數:5 - 10 人 |
經營模式:生產型 |
經營期限:2020-01-01 至 2040-06-30 |
最近年檢時間:2024年 |
經營范圍:從事拍賣業務,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銷售食品;文物拍賣,貨住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組織文物鑒定活動(未取得專項審批前,不得開展出境文物鑒定);承辦展覽展示活動;銷售工藝品、珠寶首飾、鐘表。(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從事拍賣業務、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銷售食品、文物拍賣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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