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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號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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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信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于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人行橫道信號燈,由內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指導行人通行。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把交通系統作為一個不確定系統,能夠連續測量其狀態,如車流量、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把他們與希望的動態特性進行比較,并利用差值以改變系統的可調參數或產生一個控制,從而不論環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優或次優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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