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大人期——9歲到10歲半的時候,孩子進入了第二個叛逆期:“準大人期”。這一時期的孩子會用很大的力量“往外走”,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自己“已經是一個成人,是一個小大人”。表現為不愿意讓家長拉手、喜歡讓別人叫自己的全名。不過與此同時,孩子還會表現出一小段時間的“回歸嬰兒期”表現,表現得非常依賴、不講道理,或者嬌氣、容易哭,要求父母的力量。當“回歸嬰兒”和“準大人期”同時出現的時候,家長就要留心告訴自己:孩子的第三個叛逆期來了。10~11歲:喜愛群體,要有大人的權利但不愿承擔責任。
在教育過程中,許多教育者和家長都希望通過人物的感人事跡來教育感染青少年,喚起他們的熱情,以期達到激勵后進的目的。但結果卻往往適得其反。一些人物被說成是沽名釣譽的“投機家”或“傻子”,無端懷疑這些人物的動機,進而否定他們的事跡。對于身邊的榜樣,則冠以“拍馬屁”給予排斥和嘲笑。
隨著高中生的成長,立意識漸強,要求有自己的處事方式,不希望受到過多的管束。而某些家長出于對子女的保護,什么事情都替孩子包辦,這樣子女的渴望立與家長不恰當的好意關心,就會產生思想上的沖突、矛盾。或許有些家長因工作繁忙,很少與子女談心,進行思想交流,只是定下一些嚴格的規定來約束限制子女的行為。因此,作為子女的高中生沒有一個和諧溫馨的家庭環境,與父母缺乏交流,就容易產生叛逆心理和叛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