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是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
包括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對于方法性的發明創造(如關于食品、藥品及其他化工產品的配方及加工工藝,包含計算機軟件的申請,生物方面的申請等等)只能申請發明,但對于結構性的發明創造,則既可以申請發明也可以申請實用新型,發明的優點是保護期限較長,穩定性較好(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授予權);發明的保護期限是20年;授予權通常需要的時間為3年左右;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通常對于具有結構特征的產品均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實用新型的特點是申請所需要的費用較低,授權所需要的時間較短,但保護期限較短且穩定性要差一些(不經過實質審查便授予權);實用新型的保護期限是10年;授予權通常需要的時間為12—15個月左右;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通常產品的包裝(包裝袋、盒、箱、瓶等),及富有美感的造型均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限是10年;授予權通常需要的時間為10—12個月左右。發明人確認申請文件后一個工作日內報送申請文件,遞交當日即可取得“受理通知書”與“申請號。
發明3個月左右初審合格,并于18個月內公開,隨后可開始實審,正常情況下2至3年內可以授權取得“授權通知書”,隨后1—3個月取得“證書”;如申請發明提前公開則初審合格即公開,隨后可開始實審,正常情況下兩年左右可以授權取得“授權通知書”。實用新型在10—12個月左右取得“授權通知書”,隨后1—3個月取得“證書”;外觀設計在5—8個月左右取得“授權通知書”,隨后1—3個月取得“證書”。
實用新型在保護創新產品方面也有的作用。業內各界對我國實用新型制度給予了高度評價。國家知識產權局局實用新型社審查部部長強調,實用新型在鼓勵小發明微創新、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提高公眾意識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