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書寫習慣一經形成就很難改變,書寫筆畫、筆鋒、筆力都可以體現出每一個人的特質。在民事訴訟中經常要對筆跡的同一性進行鑒定,但因送檢材料的數量、質量等原因,不一定對所有的筆跡鑒定都能給出肯定性結論,也有根據檢材與樣本的具體情況做出傾向性鑒定意見。
比較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即確定樣本字跡的書寫人是誰,是不是直接書寫形成的,書寫過程是否正常,書寫的字跡是否正常,再比較樣本字跡的筆跡類型、書寫模式與檢材的筆跡類型、書寫模式等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具備對比條件,為綜合評斷提供依據。
筆跡鑒定屬于司法鑒定常見的類別之一,所以鑒定過程中也是用于國家關于司法鑒定方面的一些要求,比如筆記鑒定機構,肯定是具備相應資質才能開展鑒定工作的,而且,每一位司法鑒定員都要為自己出具的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筆跡鑒定有樣本,也就是用簽字的人的簽字比對樣本是否一致,因此鑒定要有樣本,且樣本要經雙方認可,否則鑒定的樣本對方不認可,就起不到鑒定的作用。鑒定要聘請有鑒定資格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出才有效。
筆跡鑒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確定差異點屬于非本質的性質以后,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征的數量、質量占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征在數量、質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屬于非本質性的符合。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確切結論。
筆跡鑒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征、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鑒別書寫人的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某嫌疑人的筆跡。筆跡鑒定不僅能檢驗正常筆跡,還可以檢驗書寫條件(包括書寫姿勢、書寫工具、襯墊物等)變化筆跡、故意偽裝筆跡(包括左手筆跡、尺劃筆跡)、摹仿筆跡和繪畫筆跡。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筆書寫時,也可以用筆痕特征充實認定書寫人的根據。
筆跡鑒定,是指具有知識的鑒定人,通過將檢材與樣本字跡的筆跡特征進行比較檢驗,對檢材字跡的書寫人或樣本字跡的同一性進行檢驗和鑒別的知識。在司法文書檢驗中筆跡鑒定案件較多,其中簽名筆跡鑒定更為常見,多出現于借條、欠款、遺囑、擔保、協議、合同等民事糾紛中。
筆跡鑒定,是指對人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鑒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并在筆跡中得到反映。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鑒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鑒定要求,査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偽裝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對檢材和樣本中找出的特征進行比較,找出符合點和差異點;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的形成原因綜合評斷;做出鑒定意見并制做鑒定書。
鑒定方法不科學,可能產生錯誤的鑒定結果。例如,薄層色譜是快速分離和定性分析微量物質的一種很重要的實驗技術,意味著用該實驗方法只能表明檢材和樣本中的印油等物質的性狀相同與否,而與檢材、樣本的形成時間并無太大關聯。這種貌似科學的鑒定方法,以及明示只要給夠錢,想要什么時間就可以鑒定什么時間的承諾,都引起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