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處理劑涉水檢測報告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程序
1.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分級
可分為以下四級水平:
a) 水平I:有害物質在飲用水中的濃度<10μg/L;
b) 水平II:有害物質在飲用水中的濃度≥l0μg/L,且<50 μg/L;
c) 水平III:有害物質在飲用水中的濃度≥50μg/L,且<1000 μg/L;
d) 水平IV:有害物質在飲用水中的濃度≥1000μg/L。
2.水平I
2.1毒理學試驗
包括如下基因突變試驗和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
a)基因突變試驗:包括細菌回復突變試驗或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基因突變試驗;
b)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包括體外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或小鼠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或小鼠骨髓細胞微核試驗任選一項,推薦采用體外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
2.2 結果評價
結果評價如下:
a)如果2.1兩項試驗結果均為陰性,則該產品可以使用;
b)如果2.1兩項試驗結果均為陽性,則該產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者進行慢性毒性/致癌性結合試驗,以便進一步評價;
c)如果2.1兩項試驗中有一項結果為陽性,則需選用另外兩項遺傳毒性試驗作為補充試驗,包括一項基因突變試驗和一項哺 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如果試驗結果均為陰性,則產品可以使用;如有一項陽性,則該產品不能投入使用;或進行慢性毒性/致癌性結合試驗,以便進一步評價。
PE聚乙烯管材 涉水批件
生產階段(“M”階段)內襯管要求
1.材料
1.1總則
1.1.1生產內襯管所用的材料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
1.1.2可添加使用來自本廠的同一牌號的生產同種產品的清潔回用料。不應使用外部回收料、回用料。
注:在使用本廠回用料的情況下,由制造商與用戶協商一致并采用合適標識。
1.2材料類別
所用內襯管材料分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兩種,其中PVCU內襯管按材料分為通用PVC-U與改性PVC-U。
通用PVC-U混配料應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改性PVC-U混配料除聚氯乙烯樹脂含量(質量分數)可低于80%,維卡軟化溫度可低于79℃但應55℃,其他要求應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由PVC-U混配料制成的內襯管應符合本文件的規定。
注:通用PVC-U和改性PVC-U具體性能區別。
1.3原材料
原材料性能應符合規定。
涉水批件環氧涂料檢驗內容
13.耐沸水性
按GB/I 1733-1993中乙法的規定進行。浸水試驗后,取出樣板用濾紙擦干,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漆膜,如未出現起泡、剝落、生銹等漆膜異常現象,但允許輕微變色和輕微失光,則評為“無異常”。
14.耐磨性
按GB/T 1768-2006 的規定進行。所用橡膠砂輪的型號為CS-10。
15.耐鹽水性
按GB/T 9274-1988 中中法的規定進行。浸人質量分數為3 % NaCl溶液中30d。取出樣板用濾紙擦干,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漆膜,如未出現起泡、剝落、生銹、變色、失光等漆膜異常現象,則評為“無異常”。
16.耐酸性
按GB/T 9274-1988中甲法的規定進行,浸人質量分數為10%H2SO4溶液中30d。取出樣板用濾紙擦干,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漆膜,允許變色和失光,如未出現起泡.開裂、剝落、生銹等漆膜異常現象,則評為“無異常”。
17.耐堿性
按GB/T 9274-1988中甲法的規定進行,浸人質量分數為10%NaOH溶液中30d。取出樣板用濾紙擦干,在散射日光下目視觀察漆膜,允許輕微變色和輕微失光,如未出現起泡、開裂、剝落、生銹等漆膜異常現象,則評為“無異常”。
18.耐陰極剝離性
按SY/T 0315-2005附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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