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業務的一般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
準備階段
貨主把貨物運到拍賣地點→委托拍賣行進行挑選和分批→拍賣行編印目錄并招攬買主。參加拍賣的買主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倉庫查看貨物→了解商品品質→擬定自己的出價標準,做好拍賣前的準備工作。拍賣行一般還提供各種書面資料,進行宣傳以擴大影響。
正式拍賣
正式拍賣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按照拍賣目錄規定的次序逐筆喊價成交。拍賣過程中,買主在正式拍賣的每一次叫價,都相當于一項發盤,當另一競買者報出更格時,該發盤即行失效。拍賣主持人以擊槌的方式代表賣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達成.
成交交貨
拍賣成交后,買主即在成交確認書上簽字,拍賣行分別向委托人和買主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傭金一般不超過成交價的5%。買主通常以現匯支付貨款,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倉庫交貨條件到倉庫提貨。由于拍賣前買主可事先看貨,所以,事后的索賠現象較少。但如果貨物確有瑕疵,或拍賣人、委托人不能其真偽的,事先聲明,否則,拍賣人要負擔保責任。
拍賣的三個基本特點(或基本條件):
1、拍賣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后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布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后確定金為止。
3、拍賣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
拍賣竣事后,對所有成交的藏品,將現場收取買家響應的定金,其他相關用度將按雙方條約約定。未成交的藏品,我們將在拍賣竣事后通知客戶前來認領。對于還在條約期內的,我們將繼續為您服務,直到條約終止。
未來,藏家群體將更加多元化和年輕化。線上拍賣的興起和社交媒體的普及,將使更多年輕人參與到雜項拍賣中,進一步推動市場的繁榮
雜項收藏種類繁多,藏家應避免“大雜燴”式的收藏方式,而是選擇自己感興趣的特定品類進行深入研究。例如,紫砂壺、袖珍硯臺等品類因其特的文化內涵和工藝價值,成為近年來的熱門選擇
近年來,雜項拍賣市場表現穩健,尤其是在拍品領域。例如,2020年北京保利拍賣中,一套清康熙五彩十二月花神杯以1.32825億元成交,成為當年瓷器雜項板塊的億元拍品7。此外,雜項拍賣的成交率也較高,部分專場甚至達到90%以上,顯示出市場對雜項拍品的強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