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申請須提供的資料
銀行開戶證明;
特種轉帳貸方憑證(與銀行開戶通知單賬號一致)及入資單;
房屋租賃協議、產權證(產權單位與租賃單位不一致的,要求產權單位寫授權書,私人房屋附購房合同,產權證在辦理中的須出具證明);
房租;
外地法人、外地會計附暫住證;
企業購銷合同及供貨證明貼印花稅;
公司員工上4或5險、8人以上、福利部門證明;
說明: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寫電話要求一律為座機電話和手機電話;
②將法人身份證、其中任意一個股東的身份證、會計的身份證的復印件同時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加蓋企業公章、代碼章
③實地核查時要求法人、股東、會計在場;打印企業從開業到檢查日的銀行對賬單一式兩份,并準備會計帳薄和原始憑證;新辦企業3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超過時限按照小規模轉一般納稅人處理;
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各有各的好處,也各有各的條件,滿足哪個就申請哪個,不用強求。
1、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主要區別是: 1)計稅辦法不同 一般納稅人按照銷項稅(即銷售貨物或勞務,銷售額×稅率,稅率為17%或13%)-進項稅(即購買貨物或勞務并取得等憑證,按憑證所載稅金??也就是供貨方的銷項稅)計稅納稅; 生產企業小規模納稅人按照銷售貨物或勞務,銷售額×稅率(稅率為6%)計算納稅; (2)權不同 一般納稅人可購買并可自行向購貨方開具,銷項稅率為17%或13%; 小規模納稅人不可以購買及自行向購貨方開具,如需向購貨方開具的,報稅務機關申請,銷項稅率為6%; (購貨方是一般納稅人的,需憑作為進項稅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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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進行了界定。 條件一,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規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4月30日前已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或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2018年4月30日前已自愿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注意: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此次允許轉登記的,不包括按照500萬元的標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營改增企業。 條件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下同)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下同)累計應稅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元。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只有上述兩個條件同時滿足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為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