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h.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起重機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的多動作起重機械。又稱天車,航吊,吊車。 起重機的主要特點是: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合二為一、是由履帶起重機(履帶吊)演變而成,將行走機構的履帶和行走支架部分變成有輪胎的底盤,克服了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履帶板對路面造成破壞的缺點,屬于物料搬運機械。
起重設備有的工作特點是做間歇性運動,即在一個工作循環中取料、運移、卸載等動作的相應機構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機在市場上的發展和使用越來越廣泛。由于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駛經常出現一些事故,行駛的速度也較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快;作業穩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圍內吊重行走、但道路平整堅實、輪胎氣壓符合要求、吊離地面不得超過50CM;禁止帶負荷長距離行走。為作業安全,目前國內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配套使用鋼絲繩品種包括磷化涂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和光面鋼絲繩。
整機吊裝 將單梁起重機主梁用吊車吊運至軌道上,根據廠房高度,選擇適當長的鋼絲繩,汽車吊梁與梁應盡量縮短吊繩長度,增大起吊高度。起吊期間注意人員的配合及安全。
注意事項: 1.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在使用時,當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指揮人員出現錯誤的指揮或者不是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指揮時,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可以不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但是當其他工作人員一旦有人發生停車的信號時,一定要馬上將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停下來。 2.當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在使用時,需要將吊鉤放在所吊貨物的正上方位置,禁止將貨物傾斜吊起。 3.當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吊運的貨物有尖銳棱角時,應該用軟料將其墊好后,方可進行起吊,這樣就可以防止貨物將歐式單梁橋式起重機的鋼絲繩割斷進而發生意外事故。
電動單梁起重機均屬于此種型式。 還有兩種單梁起重機:MH為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JB/T5663.2),LH為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