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成膜泡沫滅火劑主要適于撲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火災和一般固體物質火災(如從油罐流淌到防火堤以內的火災或從旋轉機械中漏出的可燃液體的火災等),以及倉庫,飛機庫、地下室、地下道、礦井,船舶等有限空間的火災。液化天然氣等深冷液體的儲罐有泄漏時,也可施用高倍數泡沫,以起到防止蒸氣揮發和著火的作用。 由于它比重小,又具有較好的流動性,所以在產生泡沫的氣流作用下,通過適當的管道,可以輸送到一定的高度或較遠的地方去滅火。 由于油罐著火時,油罐上空的上升氣流升力很大,而泡沫的比重卻很小,不能覆蓋到油面上,所以不能用高倍數泡沫滅火劑撲救油罐火災:但對室內儲存的少量水溶性可燃液體火災,有時也可用全淹沒的方法來撲滅。 在使用高倍數泡沫滅火時,要注意防止進入高倍數泡沫產生器的氣體不得含有燃燒過的氣體,煙塵和酸性氣體,以免破壞泡沫。國內普遍采用浙江金瑞恒消防的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滅火效果尤佳。
是一種多功能環保型泡沫滅火劑,由碳氫表面活性劑、氟碳表面活性劑、抗燥劑、助劑、極性成膜劑、穩定劑、抗凍劑、防腐劑、發泡劑等配制而成.按與水體積混合后的混合比,分為3%AFFF/AR (泡沫滅火劑3:水97)和6%AFFF/AR (泡沫滅火劑6∶水94)兩種.保質期為八年,其中抗溶性成分有效期兩年,兩年后只可以作為水成膜滅火劑使用. 水成膜抗溶泡沫滅火劑用于較高溫度下的油類滅火,并適用于“液下噴射”滅火.它具有水成膜泡沫滅火劑的滅油類及石油產品等非水溶性物質的火災特點外,還具有優良的撲救醇、酯、醚、醛、酮、胺、酒精等水溶性可燃液體的火災.也可作濕潤兼滲透劑撲救A 類火災,具有通用性滅火效果.廣泛應用于大型化工企業、石化企業、化纖企業、溶劑廠、化工產品倉庫及油田、油庫、船舶、機庫、汽車庫等單位和燃料易泄露的場所.
主 要 性 能 指 標 項 目 技 術 指標 PH值(20℃) 6.0-9.5 沉降物(20℃),%(V/V) ≤0.25 流動性(20℃) 流量大于標準參比液體 擴散系數(20℃) 正值 發泡倍數(20℃) ≥5.0 25%析液時間(20℃),min ≥2.5 滅火時間,min ≤3.0
可燃性: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或制品能進行有焰燃燒的能力。它包括了是否容易點燃,以及能否維持燃燒的能力等有關的一些特性。 容易點燃取決于外來火焰加熱材料后放出可燃氣體的情況;能否維持燃燒取決于材料燃燒放熱能否加熱周圍材料,繼續放出可燃氣體。有可能火勢越來越大而不可收拾,也有可能火勢越來越小,終熄滅。 物質的可燃性,即燃燒危險性取決于其閃點、自燃點、爆炸(燃燒)極限及燃燒熱四個因素。 易燃性: 可燃氣體或蒸氣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比例下都可以燃燒或爆炸的,而是有嚴格的數量比例,且因條件的變化而改變。 易燃條件: 研究表明,當混合物中可燃氣體含量滿足完全燃燒條件時,則其燃燒反應為劇烈。若其含量減少或增加,火焰燃燒速度則會降低,而當濃度低于或某一限度值時,就不再燃燒和爆炸。可燃氣體或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遇著明火能夠發生爆炸的濃度范圍稱爆炸濃度極限,爆炸時的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爆炸極限一般可用燃燒氣體或蒸氣在混合物中的體積分數來表示。爆炸下限小于10%,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值大于等于20%的介質,一般稱為易燃介質,壓力容器盛裝的易燃介質主要指易燃氣體和液化氣體。
抗溶性泡沫滅火劑是由微生物多糖、碳氫表面活性劑、氟碳表面活性劑、防腐劑、助劑等組成。是采用新高科技成果生產而成。該滅火劑屬于凝膠型合成泡沫,具有良好的觸變性能,并具有對輸液管道不受限制,供給強度大,滅火迅速,貯存穩定,腐蝕性低等優點,用于撲救醇、酯、醚、酮、醛、胺、有機酸等可燃極性溶劑火災,亦可以用于撲救油類火災。
廣泛適用于大型化工廠、化纖廠、油漆廠、溶劑廠、酒精廠、釀酒廠、化工產品倉庫、船舶等防災場所混合比:S/AR3型與水混合比為3:97
S/AR6型與水混合比為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