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章規格
形狀:圓形。
直徑:50mm。
字體:宋體。
內容:執業印章編碼、姓名、執業單位、有效期至。
排列:執業印章編碼、姓名、執業單位、有效期至,自左而右環排。
顏色:藍色。
二、印章編碼
編碼由12位數字組成,前6位為地區編碼,后6位為執業印章編碼。
地區編碼以申請人的行政區劃代碼為準,省為行政區劃,地市為二級行政區劃,縣(市、區)為三級行政區劃。申請人在申報注冊時應選擇相應的行政區劃代碼,并在注冊系統中進行相應的行政區劃設置。
執業印章編碼由系統自動生成,不得自行編制。
三、姓名印章
造價工程師姓名印章按照身份證上的姓名印章,如申報人姓名為“張三”,則印章為“張三”。
如有重名情況,可在姓名后加上身份證號碼以示區別。
四、執業單位印章
執業單位印章應包含單位名稱和資質等級,如“XX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若單位名稱較長,可適當簡化為12個字以內。
若單位無資質等級,可不包含資質等級。
五、有效期至印章
有效期至印章應包含起止時間,格式為“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若申報人已取得《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其有效期至應與證書上的有效期一致;若申報人尚未取得《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其有效期至應根據《人民共和國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