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形式
根據國家的會計部的要求,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形式采取的是無紙化的考試模式,為了能夠讓考生提前的了解,無紙化的考試題型,考生可以在網站上面,進行初級資格無紙化的考試答題演示、模擬答題操作練習系統等等。
2、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內容
初級會計職稱主要是考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這兩個科目。這兩個科目包括了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向選擇題等等。
考生要一次性的通過兩個課程的考試才可以獲得初級資格證書,拿到初級資格證書之后,可以完成相應的認證,從而獲得初級會計職稱。
初級會計一共考兩門科目,考試總時長為3小時。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分上午和下午兩個時間段進行,其中,《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75分鐘,兩門科目連續考試,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另外,初級會計考試可以提前交卷,但是需要等到考試開始90分鐘后。若考生需要提前結束本科目的答題,那么點擊屏幕上方的“交卷”按鈕即可結束本考試科目的答題。
①如果考生全部題目未作答,系統會提示考生本科目尚未作答,要求返回繼續作答;
②如果考生有部分題目未作答,系統會提示考生未作答題目的數量,考生可選擇返回繼續作答或者確認交卷;
③考生如兩次連續確認交卷,那么就不能再返回本科目繼續作答。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自行離開考場,嚴禁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規則有哪些
條: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考人員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第二條: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存放在考場位置。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三條: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的監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四條: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考試結束后,演算紙筆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五條:考生入座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閱讀并遵守《考生須知》及《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第六條: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
第七條:進入考場后,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定,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
第八條: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絡、電力出現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協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監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考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
第九條: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自行離開考場,嚴禁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第十條:考試時間到,考試系統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一交卷。
第十一條:考試期間,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二條:考試期間違紀違規,依據《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