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制艙應良好的防火性能,艙體壁板需內部或者外部著火時的性能水平為耐火3小時以上,3小時內艙體外殼具有完整性及防火性。
預制艙排煙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電氣配電裝置預制艙應設置機械排煙裝置;且當火災發生時,送、排風系統、空調系統應能自動停止運行。
預制艙消防供電及應急照明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229《火力發電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預制艙檢修走廊內設置通道照明燈,足夠的照度,方便箱體內部的檢修和試驗。
預制艙檢修走廊兩端分別設置事故照明,并在全站停電的情況下能夠自動啟動,檢修走廊內的事故照明。
預制艙整體要求
1.預制艙艙體應具有一定的機械強度和剛度。在起吊、運輸和安裝時不會變形或損傷,不會因起吊運輸對艙體內設備造成的影響;具備良好的抗震性能和抗風性能。
2.預制艙整體防護等級不低于IP43,具備防塵、防潮、防凝露的效果;艙體內部采用鋼板及阻燃絕緣隔板嚴格分成各個隔室, 各個隔室之間的防護等級為IP40。
3.預制艙應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艙體在40年內不銹蝕,其他艙體附件應達到同等的使用壽命水平。
預制艙艙體的密封與通風處理
1)艙體密封均需采用硅橡膠或三元乙丙材料制作的密封條,高壓和低壓的進出線電纜孔采用方便于密封的敲落孔,并在艙體內隨機配置敲落孔用密封膠圈。
2)廠家應該解決好艙體密封和自動排風的矛盾,排風要進行多道防塵處理,防塵網應方便拆裝和清洗。
3)排風的風機采用進口、命、免維護軸流式風機;風機的數量應滿足排風和除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