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以高分子化合物為主光劑、輔以添加緩蝕劑、絡合劑與導電離子促進劑調配而成。無色透明、無味、不含傳統鉻酸,符合當今環保要求,能通過 SGS 檢驗和 GMP 認證,符合 RoHS 法令及 FDA 食品認證法規,節省環保設備投資及廢水處理費用。對食品生產和醫療器械用不銹鋼工件有特殊光亮和環保處理功效。本品適用于不銹鋼 SUS300 系列(如 SUS301、303、304、316 等)奧氏體、SUS200 系列(如 SUS201、
202)不銹鋼和馬氏體(俗稱不銹鐵)3Cr13、2Cr13、SUS430 等材料的電解拋光,且有特的拋光效果。通用性非常強,使用極其方便。
槽液維護及補加
1、不銹鋼工件在進入拋光槽之前應盡可能將殘留在工件表面的水份除去,因工件攜帶過多水份有可能造成拋光面出現嚴重的麻點,局部浸蝕而導致工件報廢。
2、長時間不通電情況下,應將陰極的鉛板或不銹鋼板取出清洗,除去酸液。
3、 由于溶液中含有硫酸,因此當槽液閑置待機狀態時應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予以遮蓋防止硫酸吸收空氣中的水份致使溶液密度降低而出現品質異常。
4、 在電解拋光過程中,作為陽極的不銹鋼工件,其所含的鐵、鉻元素不斷轉達變為金屬離子溶入拋光液而非在陰極沉積。隨著拋光過程的進行,金屬離子濃度不斷增加,當達到一定數值后,這些金屬離子以有機鹽的形式不斷從拋光液內沉淀析出,沉降于拋光槽底部,為此,拋光液定期過濾,去除這些固體沉淀物。
5、 在拋光槽運行過程中,附拋光液不斷消耗外水份因蒸發和電解而損失。此外高粘度的拋光液不斷被工件攜帶損失,拋光液面不斷下降,需經常往拋光槽補加新鮮拋光液到開槽狀態。
廢水處理
· 清洗工件表面后,所排出的酸水溶液,為了環保,請使用者將廢水集合水池,然后用石灰、碳酸鈉、氫氧化鈉中和,在PH值7~8時排放。
· 廢水處理參考標準:本品原液消耗NaOH量≈80g/L
儲藏與包裝
· 放置在通風陰涼處理保存,本產品不燃燒、不爆、有腐蝕性、環保
· 25Kg/桶化工桶包裝,按一般化學品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