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變物體界面物理化學特性為目的產品,也可以稱為界面改性劑。對物體表面進行處理,以改善材料的表面性能,則稱為表面處理。界面劑在不同領域都有應用,對物體表面處理工藝手段及目的也都不同,常見的界面劑對物體界面的處理與改性可分為四種工藝類型:潤濕與浸漬、涂層處理、偶聯劑處理以及表面改性。
界面劑適用于瓷磚、玻璃馬賽克、拋光磚、?;u、大理石、水磨石、水刷石、混凝土、水泥、砂漿等表面,在舊涂料面上應用產品時須經試驗確定。
檢驗砂漿強度時至少應采取三個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個為基準配合比,另外兩個配合比的水泥用量比基準配合比分別增加和減少10%,在沉入度、分層度合格的條件下,可將用水量或摻合料用量作相應調整。三組配合比分別為成型、養護、測定28d砂漿強度,由此確定符合試配強度要求的且水泥用量低的配合比作為砂漿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