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是什么
定義上眩光指的是視野中存在過亮的物體或者是存在的亮度對比,以致引起視覺不舒適,或降低觀察目標和細節能力的一種視覺現象。也可描述為視野中干擾光源的存在導致視力的減退,或散射光的存在導致視網膜成像對比敏感度的減退。
光適應型眩光是什么?
當我們由黑暗環境走向很亮的環境下,會感覺雙眼視力下降,這是因為強烈的眩光源在視網膜上形成的中央暗點而導致看視物不清??梢陨晕⒄谝幌卵劬?,讓雙眼慢慢適應,來減少刺眼光線對眼睛的刺激感
了解喪能型眩光
凌亂的眩光源導致的視網膜像對比下降,導致的影響則是事物模糊。這種喪能型眩光一般是由很多眼睛因素引起的,比如常見的眼科疾病白內障。所以平時做好保護視力是很重要的。
眩光的三大危害
致屈光不正:如果照度過強或閃頻不足,易使眼睛疲勞引發近視類的屈光不正。如在太陽光下或不合格的護眼燈下看書,一些電子產品因為顏色變化率快也易引起視覺疲勞。
NO.2 致視功能障礙:環境中的強光會損害嬰幼兒稚嫩的視網膜組織。老年人因為視網膜的新陳代謝功能下降導致強光造成的損傷修復能力下降,從而造成不可逆性損傷。對于成年人,眩光可致疲勞性肌張力過強,對調節功能造成損傷,久之視功能會下降,多見于室外工作者和職業駕駛群體。
NO.3 誘發神經系統和生物鐘的紊亂:這里眩光表現為“光污染”。特別對于生活在都市的人們來說,經過各種裝飾材料的漫反射的眩光,有損視覺健康。夜間各種照明設備,會影響正常的生物鐘和褪黑激素的分泌,干擾精神系統的穩定。
不同照明現場的眩光測試點評目標及限值
針對眩光的點評,目前國內外現已發布了多項技術報告或規范,根據照明應用場所的不同,建立了不同的眩光點評目標,而且給出了相應的限值規模。例如:
室內照明中常用一致眩光指數(UGR)來點評不舒適眩光,辦公室、教室等的UGR限值一般為19,而發布的CIE227認為老年人對眩光更敏感,建議在老年活動場所中的UGR控制在16以下。
道路照明中用閾值增量(TI)點評失能眩光,根據CJJ45城市道路照明設計規范,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的TI限值為10%,支路的TI限值為15%。
體育場館中常用眩光指數(GR),I級體育場地照明的GR不該大于35,II級以上體育建筑照明的GR值不該大于30。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外表發光不均勻的燈具,CIEJTC7正在對原有眩光評價辦法進行修正。
目前的眩光丈量評價主要為以下三種:
理論核算:
根據實驗室的丈量的燈具配光曲線和燈具尺度,經過軟件模擬出典型理想照明環境(如布燈辦法、房間反射率等)下的眩光指數。然而,理論和實踐往往差距較大,這種辦法存在較大危險,成像亮度計。
燈具產品上直接標注
UGR<19的做法并不客觀
根據瞄點式亮度丈量:
采用傳統的瞄點式亮度計在觀測方位逐個丈量出眩光源的亮度,用照度計丈量并換算出環境亮度,眩光源尺度和相對視點是經過長度丈量得到的。這樣的丈量辦法耗時費力,更重要的是當光源形狀不規則或發光面不均勻時丈量精度會遭到很大影響。
根據成像亮度的丈量:成像亮度計。
目前國際上公認為較為簡便的辦法,CIE也成立了TC 2-86,也旨在使用成像亮度計丈量得到的亮度散布對眩光指數進行點評。雖然經過成像亮度丈量得到了眩光目標點評的所有元素,可是也對成像亮度計功能也有所要求,例如V(λ)光譜匹配、線性、圖畫畸變等,一般相機遠不能滿足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