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即是風格清新,素雅端莊。雅,是一種文化,一種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賈也附庸“雅”,工匠們也迎合文人們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體現,即是造型上的簡練,裝飾上的樸素,色澤上的清新自然,而無矯揉造作之弊。
清式家具的發展至風格成熟為“清式”,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
階段是清初至康熙初,這階段的工藝水平、工匠的技藝,家具造型、裝飾等,還是明代家具的延續。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渾厚、凝重,裝飾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縟富麗,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寬綽,這時期還是處于對前代的繼承期。
第二階段是康熙末,經雍正、乾隆,至嘉慶。這段時間清代社會政治穩定,經濟發達,是“清盛世”時期。這時的家具生產不僅數量多,而且形成為特殊的、有別于前代的特點,這個特點,就是“清式家具”風格。
明代的文人士大夫亦把中國書畫藝術中對線的認識加以提煉,融于家具造型之中,從而獲得了既變化又統一的藝術效果,給人以律動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