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為食堂、干洗店、蒸房、蒸汽熨斗提供必需的干燥蒸汽,在食品廠、豆制品廠、服裝工廠較為常用。因為電蒸汽發生器的水容積設計的小于30L,所以電蒸汽發生器的安裝、使用不受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定義的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它的基本工作原理是:通過一套自動控制裝置,確保運行過程中液體控制器或高、中、低電極探棒反饋控制水泵的開啟、閉合、供水量長短、爐膽加熱時間;由壓力繼電器調定的高蒸汽壓力隨著蒸汽的不斷輸出,爐膽水位不斷下降,當處于低水位(機械式)、中水位(電子式)時,水泵自動補水,到高水位時,水泵停止補水;與此同時,爐膽內電熱管繼續加熱,源源不斷產生蒸汽,面板上或上部的指針式壓力表即刻顯示蒸汽壓力數值,整個過程均可通過指示燈自動顯示。
爐膽本體一般均采用鍋爐無縫鋼管制成,呈細長直立式。電加熱系統采用的電熱管大多由1根或多根不銹鋼電熱管彎曲組合而成,而其表面負荷一般在20瓦/平方厘米左右。由于發生器正常工作時有較高的壓力和溫度,安全保護系統可使其在長期運行中安全、可靠、。一般都采用高強度銅合金制作的安全閥、單向閥、排氣閥,實施三級保護。部分產品還增加了水位玻璃管保護裝置,增加了使用者的安全感。
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