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門制造所用的金屬材料,包括黑色金屬材料和有色金屬材料,符合施工圖規定,其機械性能和化學成分符合現行的***,并應具有出廠合格證。
2 橡膠水封
2.1 所有閘門橡膠水封的物理機械性能應符合GB/T14173附錄D有關規定。
2.2 閘門橡膠水封的供貨數量應比施工圖樣多5%,以備安裝損耗用。
2.3 所有閘門橡膠水封接頭的粘接,應由中標人通過試驗選定粘接方法,并應經采購人批準。
2.4 采用熱膠合時,應按橡膠水封廠提供的操作規程進行粘結和硫化,并應提供與橡膠水封形狀和斷面一致的加熱壓模。
2.5 采用冷粘接時,中標人應提交一份包括冷膠劑的技術性能和有關參數、粘結工藝及其試驗數據的冷粘接措施報告,報送采購人批準后實施。
2.6 橡塑復合水封應采用“無節型”。在存儲和運輸過程中不得盤折。
3 自潤滑材料
3.1 金屬結構自潤滑滑塊或軸承材料性能應符合本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的規定,其性能應符合有關標準。
4 防腐、潤滑材料
金屬結構防腐材料、軸鍍層材料以及轉動部位灌注的潤滑材料應符合本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的規定,其性能應符合有關標準。
5 單個構件
5.1 制定零部件及單個構件工藝時,應預留焊接收縮量、機加工的切削余量。
5.2 焊接坡口型式和尺寸應滿足規范的規定。
5.3 用于制造閘門或門槽埋件的型鋼或組焊而成的單個構件應進行整平和矯正,其偏差符合GB/T14173第7.1節規定。
6 鑄鋼件
6.1 鑄鋼件應符合施工圖紙和GB/T14173第7.2節中有關規定。
6.2 鑄鋼件的化學成份和機械性能應符合GB/T11352或GB/T14408的有關規定。
6.3 所有鑄鋼件缺陷的補焊,均應按照GB/T14173第7.2節規定執行。
7 鍛件
7.1 應按鍛件施工圖紙和GB/T14173第7.2節有關規定進行鍛造。
7.2 鍛件的質量檢查按施工圖紙及GB/T14173規定進行。
7.3 吊具、吊軸、輪軸的缺陷不得補焊。
8 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