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需要多久及需要的材料:
商標注冊申請需要從當天提交材料到注冊成功下發注冊證周期為一年左右,(如有因與在有注冊成功商標近似被商標局駁回或被人異議則時間另算),注冊成功的商標有效期為10年,從初審公告日算起,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則需提前6個月的提交商標續展申請,多往后延期六個月(延期則需加收費用)。商標申請人為企業或者個體戶從業者,自然人無法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商標申請,企業申請商標需提供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委托書加蓋公章即可,個體戶需提供彩色掃描件,委托書簽字即可。
商標被駁回解決方案
申請注冊商標現在比較簡單,費用也越來越低,代理行為相對透明了。但是申請商標一旦被駁回該如何處理,就屬于門檻比較高的事物了,既要考查代理機構分析建議的性,又要結合商標使用等情況綜合考慮。如商標被駁回需考慮以下內容
確定跟自己密切相關的商品/服務項目被駁回了之后,要繼續分析駁回原因。常見的駁回原因有:違反法律規定、跟已有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不具有商標顯著性特征。
根據駁回原因分析駁回復審的成功率如何;這時一般就需要一個的代理機構提供分析意見了。其中有兩種情況基本可以考慮放棄駁回復審:1.商標相同;2.違法法律規定
一般判斷駁回復審成功率還要考慮如下因素:商標使用情況、商標使用建立起來的度和影響力情況。
判斷代理機構是否:能否根據駁回原因進行走心的分析,能否充分了解商標使用現狀,能否綜合結合撤銷、異議、無效宣告等程序給出綜合性解決方案
按相關法律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商標被駁回決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起訴。 另外,對于會不會成功,如果商標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是可以成功注冊的,請自行按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起訴。
1.商標名是否觸犯《商標法》
隨著社會的發展,《商標法》不斷的更新和優化,以前有很多可以注冊成為商標的詞匯,現在都沒辦法注冊了?!渡虡朔ā返谑畻l規定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范圍
2.在先注冊商標
商標總共有45個大類,而每個大類里又分有很多的小類,根據相關規定,注冊商標時,可以選擇一個大類的十個小類注冊,如果需要增加一類,那么就需要加。同樣的大類可以擁有多個商標,但是小類是沒辦法重復的,如果有人用和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比你先注冊了這個小類,那么你就沒辦法注冊了。
3.近似商標
雖說現在商標的審查越來越嚴格,出現商標近似的概率也低了不少,但少并不代表沒有,即使你成功注冊了一枚商標,如果他和某些商標近似或相像,很有可能會面臨商標糾紛,之前和華為的計算機硬件logo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4.惡意搶注商標
雖說版《商標法》強化了對惡意注冊及囤積商標的規制,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但還是會有人會使用一些不正當的手段或以獲利的目的搶先注冊他人的商標。比如“一鹿彤行”,會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搶先人一步把這些注冊了。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轉讓注冊商標,應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續,且經商標局核準后,轉讓注冊才能生效。轉讓注冊商標而不向商標局有關手續的,屬于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將受到行政處罰,嚴重時還可能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國內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自行,申請人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系,需要按規定提交相關書件,文件可直接遞交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商標受理窗口,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文件送達方式為直接送達當事人;另一種途徑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除按規定提交相關書件外還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商標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文件可直接提交、郵寄提交或通過快遞企業提交至商標局,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文件送達方式為送達商標代理機構。
一、《商標法》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自愿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各類作品(計算機軟件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像制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的,中心進行的登記等。
二、 出版音像制品合同登記:
受國家的委托,音像出版單位出版音像制品,包括以錄音帶、錄像帶、激光唱盤、激光視盤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報中心認證登記。
三、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
四、 提供與各項登記有關的服務;
提供與各項登記有關的咨詢服務;代為起草與各項登記有關的文書,聯系與登記有關的事務等。
著作權登記收費項目已經由國家發展和改革會批準,中心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著作權自愿登記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