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墻是為實現劃分水平防火分區的目的而設置的豎向防火隔墻。將火災限制在初發的防火單元內,防止火焰蔓延,以保護相鄰單元空間免受其害,物業使用者能迅速撤離現場,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降低火災損失。
防火墻的結構連接構造使其能在火災中自身的穩定性能,不會因一側的火災或一側結構的破壞而引起防火墻的倒塌。過去很多建筑結構設計中未能充分考慮防火墻的設置構造問題,導致火災中存在潛在的破壞風險,需要在今后的結構設計中特別注意。
高層建筑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層建筑的功能復雜、設備繁多;一旦發生火災,火災的縱向蔓延迅速,而人員的疏散困難,火災危險性大,損失慘重,因此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的選定更應該十分注意。高層民用建筑耐火等級主要是根據建筑類別來選定的,而建筑類別主要根據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來劃分的。
注:①防火分區間應用防火墻分隔。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廠房(甲類廠房除外)如面積超過本表規定,設置防火墻有困難時,可用防火水幕帶或防火卷簾加水幕分隔。
②耐火等級的多層及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紡織廠房(麻紡廠除外)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50%,但上述廠房的原棉開包、清花車間均應設防火墻分隔。
③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造紙生產聯合廠房,其防火分區大允許占地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類廠房裝有自動滅火設備時,防火分區大允許占地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一倍;戊類廠房裝有自動滅火設備時,其占地面積可不限。局部設置時,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⑤一、二級耐火等級的谷物筒倉工作塔,且每層人數不超過2人時,多允許層數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郵政樓的郵件處理中心可按丙類廠房確定。
確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與之相適應的耐火安全設施。建筑物不但要考慮本身的耐火強度,還要考慮周邊建筑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現了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災蔓延擴大。
兩座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不同高度的相鄰建筑物,當較低建筑物的一面為防火墻,且屋頂的耐火極限不小于1h,防火間距可以減少3.5米。相鄰兩座建筑物,如較高建筑物起火時,火焰不致向較低一面建筑物竄出和落下,其防火間距亦可相對減少不小于3.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