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類主要使用自然火光照明,然后隨著生產力和技術的逐漸進步,出現了固定的照明工具——燈具。據史料記載,中國早的燈具出現在傳說中的黃帝時期,但生產粗糙,形狀不固定。考古學發現,春秋時期的燈具是固定的。
《周禮》還記載,周王室或諸侯國有負責取火照明的官員。據研究,早期的燈應該是由禮器和食品“豆子”誕生的,上盤和下座應該用蠟燭連接起來,以保持穩定。在形態相似性方面,商周時期的豆多陶和青銅制成。因為后來人們用青銅豆作為禮器,戰國時期又出現了“箍”字,然后出現了形聲字“燈”,從“火”旁展示了燈的照明特征。
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展。戰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宮廷多采用精美異常的青銅燈具,上面刻有官營作坊“中尚方造”、“少府造”字樣。秦漢是中國古代照明設施發展史上的個繁榮時期。但由于青銅燈制造材料價值高,生產量有限,適用范圍于宮廷。普通人經常使用陶瓷燈,簡單粗糙,強調實用性,在貧困家庭和偏遠地區也保留了火池這種更原始的照明和加熱方式。
同時,石雕技術的發展和普及推動石燈走上了歷史舞臺。此外,蠟燭的逐步推廣打破了油燈的局面,大量燭臺開始出現。受佛教藝術的影響,燈具裝飾出現蓮花花瓣和人物動物的形狀,普通人的照明仍采用原始的工資束照明。
金屬、玉石、玻璃等新材料不斷成為燈具的燃料。宮廷和燈節中有大量實用的裝飾燈或純裝飾燈,如燈樹、燈樓、燈籠、馬燈、松脂燈、孔明燈、風燈等。宋元時期宋代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照明工具一般有三種:油燈、燭光和火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