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還記載,周王室或諸侯國有負責取火照明的官員。據研究,早期的燈應該是由禮器和食品“豆子”誕生的,上盤和下座應該用蠟燭連接起來,以保持穩定。在形態相似性方面,商周時期的豆多陶和青銅制成。因為后來人們用青銅豆作為禮器,戰國時期又出現了“箍”字,然后出現了形聲字“燈”,從“火”旁展示了燈的照明特征。
后來,“燈”被簡化為“燈”。從“豆”、“爬”、“箍”、“燈”、“燈”的字形演變可以看出,器皿的功能不斷變化。
用柱子連接上下座椅已成為中國后代燈具制造的基本模板。從春秋到漢代,燈具的實用性減弱。在社會法律制度和禮樂制度不斷成熟的背景下,燈具朝著祭祀禮器的方向發展。戰國時期的燈具主要有四種銅燈:豆形燈、桂形燈、連枝燈和人物形燈。
秦朝以其精美的青銅燈設計而。在秦朝的基礎上,漢代青銅燈的設計更加。西漢中山靖王劉勝墓中的長信宮燈具有特的結構,將實用性、科學性和美觀性有機結合,體現了漢代的燈具制作藝術水平。
三國兩晉南北朝魏晉南北朝時期,我國瓷器工業取得突破,瓷器原料來源廣泛,成本低,推廣難度小。
因此,青瓷燈逐漸取代青銅燈,成為主要的照明工具,具有一定形狀和裝飾性的油燈在民間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為照明工具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經濟環境,燈具的主要功能更加多樣化,實用照明和裝飾,夜間照明燈具設施和蠟燭制造業發展迅速。隋唐時期,白瓷生產市場廣闊,特別是唐代邢窯工藝水平高。白瓷燈具已成為隋唐時期社會的奢侈品。造型精美,色澤圓潤,工藝,原料精良。
金屬、玉石、玻璃等新材料不斷成為燈具的燃料。宮廷和燈節中有大量實用的裝飾燈或純裝飾燈,如燈樹、燈樓、燈籠、馬燈、松脂燈、孔明燈、風燈等。宋元時期宋代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照明工具一般有三種:油燈、燭光和火把。
由于油燈制作簡單,價格低廉,多用于勞動人民和貧困兒童。受宋人歡迎的是油燈。由于蠟燭明亮,油煙小,蠟燭燈主要用于富裕家庭的娛樂和其他夜間活動。火把用于夜間行走、軍事活動、旅游探險和山民的日常照明。
確切地說,它應該被稱為“蠟燭”,因為沒有“蠟”,這與目前蠟燭的形狀不同。但至少在漢代以前,燈具燃料主要是動物油。東漢王福在《潛夫論》中提出,燈具的燃料包括蠟和脂肪。南越王趙佗曾向漢代高祖劉邦贈送五斛石蜜和200支蜜燭作為燈具燃料。
蘭膏、油漆、芝麻油等在常溫下呈液態,不易保存,只在少數燈具的燈盤上留下油漬的痕跡。魏晉時期,蜜蠟或蜜燭在上層社會被廣泛使用。許多皇帝給了剛去世的英雄百斤蠟作為長明燈的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