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建筑防火墻使用的是鋼板加防水涂料,或者是實心磚、加氣混凝土磚、空心條板隔墻、耐火混凝土等由不燃材料、耐熱阻燃材質制作而成的。但無論用什么材料,其耐火性都需符合相關標準。另外根據相關規定,在防火墻上不宜穿管道,如果需要穿過,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將墻與管道之間的空隙緊密填實。
高層建筑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層建筑的功能復雜、設備繁多;一旦發生火災,火災的縱向蔓延迅速,而人員的疏散困難,火災危險性大,損失慘重,因此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的選定更應該十分注意。高層民用建筑耐火等級主要是根據建筑類別來選定的,而建筑類別主要根據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來劃分的。
防火間距
①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建筑外墻的近距離計算。當外墻有可燃構件時,應從其的部分外檐算起。
②兩座高層建筑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或比相鄰較低一座建筑物面高15米并在此以下范圍內的墻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時,其間距可不限。
③相鄰的兩座高層建筑,當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為耐火極限不低于2h ,墻上開口部位設有防火門、窗或防火卷簾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小于4米。
④相鄰的兩座高層建筑,較高一座的屋頂不開設天窗,屋頂承重構件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h 。且比相鄰較低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宜小于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