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如需加強表面特征信號,宜提供TLOF泛光照明或間隔的點光源陣列照明或發光板照明。
TLOF邊燈應沿TLOF邊線或在距邊線不超過1.5m的范圍內設置。當TLOF為圓形時,邊燈應設置在能向飛行員提供有關偏移信息的若干直線上;也可沿TLOF周邊以適當的間隔均勻布置。
TLOF邊燈應均勻布置。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5m;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其間隔不得大于3m。每邊(含每個角上的燈)應至少設置4個燈。TLOF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14個燈。
高架直升機場或固定式直升機水上平臺的TLOF邊燈,應安裝得使飛行員不能從TLOF標高以下觀察到;浮式直升機水上平臺的TLOF邊燈應安裝得當直升機水上平臺為水平時,飛行員不能從TLOF標高以下觀察到。
當高架直升機場或直升機水上平臺使用發光板用以加強其表面特征時,發光板不應靠近邊燈設置。可以圍繞著接地標志和/或與直升機場識別標志重合設置。用于識別接地標志的照明設備可由一個發黃光的虛線圓構成。各圓弧段由間隔的點光源陣列組成,并且間隔的點光源陣列的全長不應小于該圓周長的50%。
TLOF 邊燈應均勻布置。 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 5 m;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其間隔不得大于 3 m。 每邊 (含每個角上的燈) 應至少設置 4 個燈。 TLOF 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 14 個燈。FATO 邊界燈應沿 FATO 邊線設置。 對于跑道型 FATO,每邊應均勻設置不少于 4 個(包括每個角上的燈),且長邊上燈的間距不得大于 30 m;對于非跑道型 FATO,燈具應均勻設置,如該區為正方形或長方形,每邊應設置不少于 4 個燈 (包括每個角上的燈); 如該區為其他形狀 (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 5 m,少應設置 10 個燈。
機場燈光都是目視助航設備,為了更加準確和方便,無線電助航技術得到了不斷發展,許多飛機上都裝有無線電助航和儀表著陸系統,但是進近燈光系統的作用還是很重要的。由于國際民航組織認可的進近燈光配置有許多,所以也有一些機場是安裝非標準的進近燈光配置的。燈光配置不同,一個進近燈光系統有可能就會出現安裝一種或者幾種的燈具。
在跑道中線延長線上距跑道入口300米至900米處設置白色閃光的燈標,這些燈標的閃光順序為逐個由前至后,每個燈閃光頻率為1次/秒。由于這些燈標看似白色兔子向跑道中線奔跑,因此俗稱“兔子”(rabb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