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浙備案材料要求
省外企業申請辦理進浙備案手續應當錄入企業基本信息和注冊人員信息,同時上傳下列材料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駐我省辦公場地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上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省外企業辦理進浙備案手續,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進浙備案申請;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
3.、進浙固定辦公場所證明(詳細地址、辦公電話、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及其房產證明);
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駐鄂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復印件。
三、備案企業需提供填寫完整的《浙江省省外建設類企業進鄂備案基本信息表》一份及其電子文本、備案附件材料一份。
對于外地建筑施工企業而言,了解和掌握進浙備案的要求及辦理流程,是進入浙江市場的di一步。進浙備案對于外省企業來說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