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即制作精巧,設計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結構,十分重視與廳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體配置也主次井然,陳列在廳堂里有裝飾環(huán)境、填補空間的巧妙作用。
明式羅漢床是特定時代的產(chǎn)物,其高雅的藝術格調與儒道思想的傳承、對外貿易的發(fā)展、商業(yè)的繁榮、文人尚古好雅的趣味息息相關,體現(xiàn)出自然空靈、高雅脫俗的韻味,蘊藏著深刻的文化內涵。
古典家具中的待客良品
羅漢床又叫“羅漢榻”,是左右和后面裝有屏板但不帶立柱頂架的一種床榻,是中國古代用以休息和待客的家具。羅漢床由漢代的榻演變而來,其形制有大小之分,通常把較大的叫“床”,較小的叫“榻”,亦可說用在寢室供臥者曰“床”,用在客廳待客者則曰“榻”。大羅漢床可坐可臥,一般正中放一炕幾,兩邊鋪設坐褥、隱枕,榻前常置榻凳或踏幾,放在廳堂待客,作用相當于現(xiàn)代的沙發(fā)。床上的炕幾既可憑依,又可放置杯盤茶具,猶如現(xiàn)代的茶幾。
中國傳統(tǒng)思想總體來說基本上是以儒、道兩家作為主線,而無論是儒家還是道家,均推崇“”的思想境界。這就決定了中國古代的造物設計也以“”為其追求的高境界。正是這種崇尚自然的思想,使明式家具形成了“自然、樸實、不飾雕琢而渾然天成”的風格。
正所謂好的工藝需要對自然的完全皈依,是在自然的欲望之外的無欲之存在。明式家具既極重視“自然”,又注重“實用”,其規(guī)矩的造型呈現(xiàn)自然之趣,生意盎然,但同時又是人們日常起居中的實用之物。
在造型上,明式羅漢床大多嚴格遵守軸對稱的法則,在選材時盡力使左右兩腿及圍子等的紋理一致,以達到左右對稱,即使不是的對稱,也力求達到整體的均衡。
明式羅漢床的造型體現(xiàn)了局部對比、整體調和的構成法則。羅漢床中處處存在著對比:線的曲與直、長與短;面的大與小;構件間穿插中的凹與凸;空間的虛與實。這些對比因素通過巧妙的組合,又在整體中得到調和,從而使其靜中有動,寧靜沉穩(wěn)而又不失活潑;方中有圓,圓中有方,坐席圓潤舒適,整體造型上方正古樸。
緬甸花梨木具(詳細參數(shù)請查詢王義紅木)有優(yōu)良木材特性,若以它為材質,需要進行合理的造型設計、款式設計、比例設計等,這都會沿用我國傳統(tǒng)的榫卯結構和的雕花工藝手法,經(jīng)過這些工藝打造而成的緬甸花梨木沙發(fā),就蔥粉具備了更高的價值。
緬甸花梨木沙發(fā)的歷史早被發(fā)現(xiàn)于民國時期,它是在海南黃花梨(即絳香黃檀)幾近斷絕市場的時候作為補充的一種名貴木材,因此,又稱其為“草花梨”,與“海南黃花梨”以區(qū)別開來。依據(jù)《紅木》國標分類,除了刺猬紫檀產(chǎn)自非洲外,其他的花梨木均產(chǎn)自東南亞等地,因此,市場上將大果紫檀、越柬紫檀、鳥足紫檀等花梨木統(tǒng)稱為緬甸花梨。而在市場上,很多商家會吧將緬甸花梨和其他的木材混為一談,認為只有大果紫檀一種,這其實是誤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