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向縣級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企業或個人申請從事道路運輸和相關業務;
2、提出申請,填寫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并提交申請材料;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登記申請書,營業執照及加蓋公章復印件;現有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合格證、舊車營運證注銷單原件及復印件;達標車型核查報告原件,已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等從業證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3、提交完成后等待材料的審核,審批,后等待發放道路運輸許可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一戶一證,車輛營運證一車一證,一戶道路運輸經營者如果有多臺運輸車輛,那它可能擁有多個車輛營運證。
辦理資料
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菅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 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于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 測合格證);
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駕駛人員要求:
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
年齡不超過60周歲
通過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并取得從業資格證。
道路客貨運輸車年度審驗內容:
1.審驗《道路運輸證》是否有效;
2.查驗車輛二級維護有效憑證(即按每年需進行二級維護的次數所對應的出廠技術合格證、維修結算清單和);
3.對車輛技術等級進行審核:車輛技術等級由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車輛檢測報告的結果進行評定,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書存入車輛技術檔案,以備查驗;
4.查驗道路運輸管理費的繳納情況;
5.審驗經營行為:查驗運輸車輛是否有違法行為和服務質量投訴,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為應記錄在道路運輸經營業戶檔案中,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累計核算,并與質量信譽考核相結合,作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年度審驗和質量信譽考核的內容;
6.對上述內容查驗后,符合規定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欄上填寫審驗日期和加蓋道路運輸審驗章。
普通貨物運輸,是指貨物在運輸、裝卸以及保管過程中沒有要求的,不必采用方式或手段即可以運送的貨物為普通貨運。那么在金牛區成立一家貨運公司,就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才能在道路上運輸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