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燈:用于在夜間或天氣較暗時提供照明,便于直升機更安全地進行起降,但是所選燈光不能過強,過于炫目會影響飛行人員視線。 航空障礙燈:主要是為飛行人員起警示作用,一般在直升機停機坪邊界處使用,用于各種障礙物的警示,防止障礙物給直升機飛行造成安全困擾。
接地離地區邊界燈:接地和離地區邊燈沿接地和離地區邊線或在距邊線不超過1.5m的范圍內設置,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5m; 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甲板,其間隔不得大于3m。每邊(含每個角上的燈)應至少設置4個燈。接地和離地區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14個燈。該直升機停機坪燈是發綠色光
直升機停機坪上的泛光燈是安裝在停機坪圍界標志線外3m,也就是安全區邊線上,跟前面提到的接地離地區邊燈的位置范圍是一樣的,不過在數量上就不一樣了,泛光燈應不少于8盞,還需均勻分布;瞄準點燈是白色全方向燈,設置在瞄準點標志線上,數量不得少于6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