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全流程
整箱貨(非危險品)海運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攬貨→詢價→訂艙→接受托運申請→訂艙確認→排載→發放空箱→裝箱→進場→邊檢→申報→報檢→報關→配載(裝船計劃)→審提單→船東確認費用→預借購付匯聯→繳交一切費用→簽單→向貨主催款→貨主確認并支付錢款→開具商業發票→放單/做電放/做SEAWAYBILL
攬貨期間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
1、 發貨人
2、 收貨人
3、 通知人
4、 品名(中英文)
5、 目的港、中轉港
6、 柜型柜量,超重柜特殊說明(如為特種柜,則需詳細的貨物尺寸,長*寬*高,毛重,體積等,有時還需要更為詳細的貨物裝柜次序,及擺放示意圖。)各項型大體積為:( 長*寬*高 ) 可裝體積, 可裝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噸 ;HC high cubic 高箱)
7、 危險品、冷凍貨特殊說明
8、 裝運期限(是否有信用證要求)
9、 配載要求(出船證等)
10、貨物交運日期以及交運方式
11、運費結算方式(預付、到付金額),是否第三地付款
12、是否船東
13、是否有要求申請目的港N天免柜期
14、提單簽發時是MB/L還是HB/L,是否第三地簽單
集裝箱VGM申報數據是否準確、集裝箱重量是否超過大營運總質量直接關系船舶科學配積載,對外貿集裝箱全鏈條安全運輸有著重要影響,不可抱有僥幸心理。
托運人要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要制定符合交通運輸部規定的重量驗證程序,并按照程序進行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準確獲取并誠實申報集裝箱VGM數據,以保障集裝箱在船上的正確積載,減少船舶航行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