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建筑營業執照需要滿足多方面條件,主要如下:
1. **主體資格方面**:
- **股東要求**:確定公司的股東人數和身份。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一般為 2 人以上 50 人以下;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則只有一個股東。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需提供股東的身份證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要有符合規定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犯罪記錄,能夠代表公司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2. **注冊資本方面**:
- 雖然國家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低注冊資本限額的要求,但建筑行業通常對資金有一定的實際需求,且部分建筑資質標準對企業凈資產有相應規定。因此,注冊資本應根據經營需求和未來發展規劃確定,并且要能滿足后續申請相關建筑資質的要求。
3. **辦公場所方面**:
- 企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辦公場所可以是自有房產,也可以是租賃的房屋,但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以證明企業有穩定的經營場所。
- 辦公場所的地址要真實有效,部分地區工商部門可能會進行實地核查。如果是開展建筑施工等業務,還可能需要有符合要求的施工現場辦公場所或項目部駐地。
4. **人員方面**:
- **技術負責人**:根據不同的建筑業務類型和資質等級要求,企業需要配備具有相應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的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和能力,能夠負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 **其他人員**:例如建筑工程的注冊建造師、中級職稱人員、技術工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等,具體的人員數量、類別和等級要求會根據申請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而定。
5. **設備設施方面**:對于一些特定的建筑業務,如建筑施工、建筑安裝等,企業需要具備相應的技術裝備和施工設備,以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這些設備可以是企業自有,也可以是租賃的,但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6. **名稱方面**:
- 公司名稱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命名規范,不能與已注冊的公司名稱重復,且不得含有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內容。建議在申請前行名稱預先核準,確保名稱的可用性。
- 公司名稱應能體現建筑行業的特點或業務范圍,便于識別和宣傳。
7. **公司章程方面**:
- 制定公司章程,章程應包括公司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公司的組織機構、議事規則等內容。公司章程需由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確認。
8. **其他條件**:
- 企業的經營范圍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且要明確具體的建筑業務范圍,如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設計、建筑裝飾裝修等。
- 企業要遵守國家的稅收、勞動、環保等法律法規,依法納稅、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等。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進出口貿易公司的營業執照不需要到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的進出口業務備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進行了修改,刪去了原第九條中關于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需辦理備案登記的規定。企業在成立后,只要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包含“貨物進出口”或“技術進出口”等相關表述,就無需再到商務部門辦理有關許可或備案業務,可直接到海關、外管等部門繼續辦理相關備案登記手續。
不過,進出口貿易公司在后續經營過程中,仍需按照海關、外匯管理、稅務等相關部門的要求,辦理相應的登記、備案等手續,以確保企業能夠合法合規地開展進出口業務。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不可以繼續經營。
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企業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雖然在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仍然存在,但只能進行與清算有關的活動,如清理公司資產、處理債權債務等。如果繼續開展經營活動,則屬于無照經營。
無照經營會面臨一系列法律后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如果觸犯刑法的,還會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夠刑事處罰的,可能會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會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