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注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注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三證合一與五證合一都已全面實施,不過其初衷是使得公司注冊過程和公司變更過程變得更加快捷簡便,而不適用于公司注銷。公司注銷與注冊和變更的不同之處就在于:
公司注冊是公司從無到有的過程,尚不涉及稅務、債務、社保等,所以各個相關部門只需要公司的基本數據即可開戶,而公司注銷時這些部門需要進行相應的核對,例如公司的稅務問題,有沒有拖欠社保等,所以即使五證合一了,公司還是應該到這些部門機構去注銷自己信息。
公司變更往往是針對公司的某一屬性例如經營范圍進行變更,而公司在多個部門的這一屬性值是一致的,所以五證合一后只需要他們之間共享數據,而不需要變更者到每一處去進行變更。
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清理公司債權和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2019年1月10日,新聞辦公室召開發布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馬正其和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饒立新詳細解讀了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的措施。
《通知》在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礎上,通過進一步精簡文書材料、優化流程,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為守法守信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行政服務等,增強了企業辦事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升了企業辦事體驗。
將從五方面推動企業注銷便利化改革:一是加強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二是改革企業登記注銷制度,完善普通注銷制度,繼續完善簡易注銷制度;三是推行稅務注銷分類處理;四是優化社保、商務、海關等登記注銷;五是加強企業注銷辦事指引,完善信用聯合懲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