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焚燒系統中,燃燒溫度、攪拌混合程度、氣體停留時間和過剩空氣率是四個重要的設計參數,合稱“3T1E”,與這些參數相關的因子包括廢物熱值、垃圾含水率、擾動方式、燃燒室容積、氣體風量、助燃空氣等,在設計或裝置一定的前提下,為了實現穩定、平衡燃燒,對形態各異、成分復雜的危險廢物進行分析并形成一個相對合理的廢物配伍菜單,以確保在實現無害化處理的同時,降低運行成本,提高焚燒設施運營成效,以提升焚燒這一大限度實現廢物減容的危廢處理處置工藝的適用性。
危廢處置公司為您介紹危險廢物處置所面臨的困境:
對于危險廢物處理能力普遍不足的現狀,未來到底是鼓勵企業自行處置還是集中處置,各地環境主管部門存在不同意見。危險廢物處理按照相關文件,是鼓勵企業自行處置的,在發達國家也有很多成功案例。
近年來,隨著治理危廢相關法規、政策的頒布實施,更多的治理需求不斷釋放。目前,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能力明顯提高,未來3年~5年危廢處理行業有望持續保持高景氣度,危廢“黃金時代”已經開啟。
含氰電鍍廢液、濾渣和相應的污泥來源類似于含銀危險廢物。
由于目前不少電鍍工業園區只允許有少量的含氰鍍金和鍍銀存在,故其與含銀廢液、濾渣和相應污泥的論述相同,其危廢編號是HW33。
在這里只需強調一點:對含金廢液和濾渣中的金回收。
含銅電鍍廢液、濾渣和相應的污泥來源類似于含鉻危險廢物。
之所以要將含銅廢液、濾渣和相應的污泥單列,主要原因是:銅為較緊缺物資,應該盡可能回收。含銅廢液、濾渣和相應的污泥危廢編號是HW17,但就單的含銅廢液而言,危廢編號應該是HW22。
含鋅、含錫及其它合金廢液、濾渣和相應的污泥來源類似于含鉻危險廢物。
它們也都是表面處理廢物,其危廢編號是HW17。但對單的含鋅廢液而言,其危廢編號應該是HW23。
另外,從回收角度看,含鋅、含錫和其它合金電鍍溶液報廢后也應該分別回收。
而濾渣因數量少以及鋅、錫與其它合金的電鍍廢水是與電鍍前處理的酸堿廢水和退鍍清洗廢水混在一起處理的,故污泥成分復雜、有價金屬含量少,基本上沒有回收,可不考慮回收。但對污泥本身,仍需按危險廢物要求進行安全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