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橋梁結構由于結構失效或損傷,經評估不能滿足結構安全或正常使用要求時,進行加固。加固設計的內容及范圍,應根據評估結論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確定,可以包括整體橋梁,也可以是的區段或特定的構件。
2)建立既有橋梁維修、加固、重建的經濟分析模型,通過分析比較,選擇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對現有交通干擾較小的方案,以改造后的橋梁能安全運營。
3)根據需要改造橋梁的評估結論及經濟分析,當得知現有橋梁可以通過加固、維修達到使用要求的結論后,再提出橋梁加固的設計方案。
4)對于大橋、特大橋,其主要承重構件需要加固補強時,加固設計方案應不少于兩個,以便進行方案比選和經濟評估,選擇佳的加固方案。
5)加固設計及施工應盡量不損壞原結構,保留具有利用價值的構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換。
6)加固設計應與施工方法緊密結合,并采取有效措施新、舊結構連接可靠,可協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