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加速度沖擊試驗機
進行鋰原電池和其它原電池、以及鋰離子電池、鎳氫、鎳鎘電池、鉛酸電池等的機械沖擊試驗;同時還用來模擬產品在使用、裝卸或運輸過程中遭受沖擊的環境,以確定該產品對各種沖擊力的適應性,并評定其結構的完好性。
技術規格要求: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鋰離子、鎳氫、鎳鎘、鉛酸、金屬氫化物鎳等多種類型的單體電池和電池組,依據GB8897.4-2002(idt IEC60086-4:2000)《原電池 第4部分:鋰電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2006(idt IEC60086-5:2005)《原電池 第5部分:水溶液電解質電池的安全要求》、IEC 62133:2002《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液二次單體電池和電池組 便攜式密封二次單體電池和電池組的安全要求》、IEC61951-1:2003《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便攜式密封可再充電電池和電池組 第1部分:鎳鎘電池》、IEC61951-2:2003《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便攜式密封可再充電電池和電池組 第2部分:鎳金屬氫化物》、IEC 61960:2003《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液二次單體電池和電池組 便攜式二次鋰單體電池和電池組》、UL 1642:2005《鋰蓄電池組》進行沖擊試驗項目、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GB/T 36972-2018。
同時還適用于尺寸較大,重量小于20Kg的電子元器件、儀器儀表及其帶包裝的機電設備,按照相關標準GB/T2423.5 -1995、IEC68-2-29: 1987的要求,模擬產品在使用、裝卸或運輸過程中遭受沖擊的環境,以確定該產品對各種沖擊力的適應性,并評定其結構的完好性。
電池重物沖擊試驗裝置符合GB8897.4-2002、GB/T18287-2000、IEC60086-4: 2000、UL1642: 2006、SN/T1414.1-2004、SN/T1414.3-2004、GB 31241-2022等標準中重物沖擊試驗的規定要求。
1.2 試驗要求
上述標準中,對于重物沖擊試驗的規定要求略有不同,電池重物沖擊試驗裝置需要滿足以下全部的試驗要求:
1)測試樣品電池放在平面上,將一直徑15.8mm±0.2mm的棒放置在樣品中心,讓重量9.1kg±0.1kg的重錘從610mm±25mm高度自由跌落狀態撞擊放有金屬棒的電池表面,并觀察6h。
2)電池放置于沖擊臺上,將10kg重錘自1m高度自由落下,沖擊已固定在夾具中的電池(電池的面積大面應與臺面垂直)。
鋰電池洗滌試驗裝置適用于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第8章規定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照相機、游戲機等手持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組、可能置于口袋中攜帶或使用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離子電池組、其他便攜式電子產品用可置于口袋中攜帶的電池組及安裝非用戶更換型電池/電池組的手持式電子產品洗滌試驗的檢測設備,其技術指標符合GB 31241-2022相關要求。
1 適用標準及標準要求
1.1適用標準
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
1.2 標準相關條款要求
GB 31241-2022中對鋰電池組洗滌試驗要求詳見第8章及附錄E、F(斜體部分)。
8 電池組環境安全試驗
本章適用于鋰離子電池組,以及由非用戶更換型電池/電池組與其電子產品組成的整體樣品。
8.8 洗滌
樣品應通過附錄F規定的洗滌試驗來檢驗其是否合格,或增加警示說明。
警示說明示例如下:電池浸水后禁止使用!
警示說明要求見5.3.2。
附 錄 E (規范性附錄)
測試設備和測量儀器
C.3 洗滌試驗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