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帶輸送機有:板鏈輸送機、倍速鏈輸送機、輥筒輸送機、插件線、擱板線、烘道線、皮帶輸送機。 動力輥道由動力輥桶組件、鋁旁板、片架、拉桿、承座、驅動裝置和鏈條組成。無動力輥道由無動力輥桶組件、鋁旁板、片架、拉桿、承座組成。動力輥道由驅動裝 置帶動牽引鏈條,鏈條帶動各動力輥桶上的鏈輪轉動,從而由轉動的輸送工作。無動力輥道由人推拉工件或工件擠壓工件,在可自由的輥筒上移動。
皮帶機輸送帶的材質有:橡膠、硅膠、PVC、PU等多種材質,除用于普通物料的輸送外,還可滿足耐油、耐腐蝕、防靜電等有特殊要求物料的輸送。采用的食品級輸送帶,可滿足食品、制藥、日用化工等行業的要求。
皮帶機驅動方式有:減速電機驅動、電動滾筒驅動。 應用范圍:輕工,電子,食品,化工,木業,五金,礦業,機械等行業。 皮帶機設備特點:皮帶機輸送平穩,物料與輸送帶沒有相對運動,能夠避免對輸送物的損壞。噪音較小,適合于工作環境要求比較安靜的場合。結構簡單,便于維護。能耗較小,使用成本低。
質量控制 1、皮帶機縱向中心線與基礎實際軸線距離的允許偏差為±20mm; 2、組裝頭架、尾架、中間架及其支腿等機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2.1、機架中心線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應重合其偏差不應大于3mm; 2.2、機架中心線的直線度偏差在任意25m長度內不應大于5mm; 2.3、在垂直于機架縱向中心線的平面內,機架橫截面兩對角線長度之差,不應大于兩對角線長度平均值的3/1000; 2.4、機架支腿對建筑物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2/1000; 2.5、中間架的間距,其允許偏差為±1.5mm,高低差不應大于間距的2/1000; 2.6、機架接頭處的左、右偏移偏差和高低均不應大于1mm; 3、組裝傳動滾筒、改向滾筒和拉緊滾筒應符合下列要求: 3.1、滾筒橫向中心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應重合,其偏差不應大于2mm; 3.2、滾筒軸線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2/1000; 3.3、滾筒軸線的水平度偏差不應大于1/1000; 3.4、對于雙驅動滾筒,兩滾筒軸線的平行度偏差不應大于0.4mm; 4、組裝托輥應符合下列要求: 4.1、托輥橫向中心線與輸送機縱向中心線應重合,其偏差不應大于3mm;
對于非用于調心或過渡的托輥輥子,其上表面母線應位于同一平面上或同一半徑的弧面上,且相鄰三組托輥輥子上表面母線的相對標高差不應大于2mm:(注:1、平面指水平面或傾斜面,2、皮帶機凸弧段或凹弧段上的托輥輥子母線具有弧線型)。
輸送帶的連接方法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或輸送帶制造廠的規定;輸送帶連接后應平直,其直線度允許偏差:帶寬>500mm,且帶長>20m允許偏差為25mm,檢測長度為7m;帶寬≤500mm,且帶長≤20m,允許偏差為25mm,檢測長度為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