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建筑物外進入的供應設施管道可導電部分,宜在靠近入戶處進行等電位聯結。
為防止電纜漏電導致金屬電纜橋架及其支架帶電,危及人身安全,金屬電纜橋架和支架要做等電位聯結,通常在始端變電所或總配電室和末端電氣豎井處各做一次接地,當電纜橋架較長,超過30m時,根據《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2015的規定,每隔30m增加一次連接。
為減少雷電電磁脈沖的干擾,宜在建筑物和被保護房間的外部設屏蔽,合理選擇敷設線路路徑及線路屏蔽等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a.建筑物金屬屋頂、立面金屬表面、鋼柱、鋼梁、混凝土內鋼筋和金屬門窗框架等大尺寸金屬件,應做防雷等電位聯結并與防雷裝置相連;
穿過各防雷區界面的金屬物和系統,以及在一個防雷區內部的金屬物和系統均應在界面處做防雷等電位聯結,并符合下列要求:
應在各防雷區界面處做防雷等電位聯結;當由于工藝要求或其他原因,被保護設備位置不在界面處,且線路能承受所發生的浪涌電壓時,電涌保護器可安裝在被保護設備處,線路的金屬保護層或屏蔽層,宜在界面處做防雷等電位聯結;